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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自用汽機車汽燃費自7月1日起開徵,惟為因應肺炎疫情降低群聚風險,本(110)年自用汽機車汽燃費繳納期限,由原110年7月31日展延至8月31日。原已寄發之汽燃費繳款通知書載繳納期限為7月31日,將自動展延至8月31日。防疫情間,請車主多利用網路或語音線上繳納,免出門安全又安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