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不斷變化,有關學生請假規範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自111年5月1日起,COVID-19確診個案及接觸者學生請假,不在本校健康中心或公告匡列系所、課程、教室內,亦無政府開出之防疫證明者,將不予列入防疫公假;請改以事、病假申請。

二、學校公告暫停實體授課以遠距授課期間,學生請假
(1)接觸者:泛指被本校健康中心或公告匡列系所、課程、教室在內(含確診居隔、居家檢疫、自主健康管理、密切接觸者等)不能遠距上課有合理證明者,申請防疫假(公假):若自己的問題不能遠距上課,請以事、病假申請。
(2)其修習課程(如:通識、語文、體育、外系課程等)仍採實體授課無法線上同步或非同步遠距上課需請假者,檢附搶先報公告暫停實體授課訊息,申請防疫假(公假)。

三、經核准之公假(防疫假/疫苗接種假),因防疫需要而缺課者,不列入缺課扣考及不受學則規定勒令休學限制。

四、為即時掌握與確診者接觸情形,請學生手機安裝臺灣社交距離App,以利作為日後請防疫假之依據。

五、申請「公假」防疫假/疫苗接種假,請依規定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辦理(如附件一),如請假不實,將依本校「學生行為規範及獎懲規定事項」規定議處。

六、因應疫情不斷變化,若有變動將依最新防疫規定滾動調整辦理。

七、相關承辦人:
(一)日間部:課務組邱春葉小姐 #6027
(二)進修部:進修教育組劉正國先生 #7329

附件: 附件一110-2因應疫情學生請假說明1110503.jpg
    COVID-19接觸者 學生請假報告書20220503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