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教育部「教育單位防疫計畫檢核表」,各單位辦理活動時,請依說明內容辦理

主旨:

檢送教育部「教育單位防疫計畫檢核表」1份,各單位辦理活動時,請依說明內容辦理,請查照。

說明:

  1. 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3日臺教綜(五)字第1100118421號函示,辦理活動時應自主檢核運用。
  2. 依據防疫措施規定,目前辦理集會活動人數上限為室內80人、室外300 人;若超額請於30日前以電子公文會簽防疫小組(學務處、行政副校長室、秘書室)核定後(下同),再函報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核准後辦理。
  3. 辦理涉及校外人士入校各項活動,或洽借本校場地辦理活動,請檢附「活動防疫計畫」、「教育單位防疫計畫檢核表」,以電子公文會簽防疫小組,視需要召集會議研商後辦理。並請主辦單位於校外人士來訪前提出線上申請「防疫調查表」,於入校前完成線上填報。(相關填報問題可洽健康諮商中心薛小姐,分機7608)
  4. 未超出人數上限之集會活動,主辦單位仍需提送「活動防疫計畫」,並依「教育單位防疫計畫檢核表」自主檢核,一併送學務處健康諮商中心核定後辦理。
  5. 停止適用日期依據教育部函示。

附件1-活動防疫計畫範本
附件2-教育單位防疫計畫檢核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