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修正「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

主旨:

檢送本部修正「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1份,請查照。

說明:

  1. 本部前以110年9月7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121132號函,檢送「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,請學校配合辦理各項校園防疫工作。
  2. 本部考量國內疫情目前已趨緩且穩定控制,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0月4日放寬部分場域防疫管理措施,爰修正指引有關「教學及授課方式」、「體育、游泳、實習課程、表演藝術課」、「課程以外之集會活動」、「校園空間開放」、「校園餐飲」等部分規定,修正內容請詳閱「修正規定對照表」。
  3. 學校得視需要加強校園相關防疫措施,並請學校配合各地方政府相關防疫規定;另本部刻正研議進一步鬆綁上開指引有關實體授課之規定,將俟報請指揮中心同意後通函各校配合辦理。

附件檔案:
20211004-教育部來文修正大專防疫管理指引
20211004-修正大專防疫管理指引對照表
20211004-修正大專防疫管理指引